逐月领取退役金是一种退伍士兵福利政策,按月领取退役金的比例如下:

服现役满 2 年以上不满 8 年的,月领退役金比例为 20%。

服现役满 8 年以上不满 12 年的,月领退役金比例为 30%。

服现役满 12 年以上不满 16 年的,月领退役金比例为 40%。

服现役满 16 年以上的,月领退役金比例为 50%。
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月领退役金比例是最低标准,具体数额还要根据个人退役时的军衔、服役年限、所在部队等情况综合考虑。同时,在领取退役金时还要提供相关材料并进行审核,具体流程和办理方式可以咨询当地有关部门或单位。

逐月领取退役金比例 扩展

20%,每多1年保留比例增加1%,每少1年保留比例减少1%,保留比例不超过25%。

在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服役且安置在该类地区的,在该类地区每服役1年保留比例再增加1%,最多不超过1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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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军官的基准比例是80%,考虑到军士的军龄相对少一点,所以这个比例笔者认为军士逐月的比例应该是一个小于等于80%的情况。

逐月领取退役金比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