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细则如下:


1. 转专业适用范围


本校未毕业学生,自愿申请转专业者。


2. 转专业的条件


(1) 本科生学业成绩合格,均不低于80分,且期末成绩排名不低于所在班级同学的前30%;


(2) 没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;


(3) 转专业目标专业为其所在学院(系)设置的本专业类别的专业。


3. 申请程序


(1)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(系)提出书面申请,注明目标专业,且需提供转专业申请表、硕士期末绩点、本科期末成绩单、英语成绩单及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。


(2) 学院(系)将对申请人的成绩、绩点、排名、考试情况、受奖学金和助学金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,并与目标专业的有关负责人进行沟通。


(3) 若学院(系)同意转专业,应将申请人名单及材料报所在学院(系)领导小组审核、批准。


(4) 学院(系)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报教务处备案,并通知申请人到目标专业办理相关手续。


4. 批准标准


原专业一、二两年级学生之间,同类别专业内转专业,不超过5%。


5. 其他


凡转专业的学生,原班主任应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,将学生的情况介绍,确保学生能够有良好的适应环境;同时,学院(系)应加强新专业学生的学习管理及指导工作。学生经转专业后需按目标专业的课程安排从大一重新开始学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