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小卖部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、《食品卫生许可证》和从业人员健康证,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,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。 2.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。 3.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,离墙、离地面。 4.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(无厂名厂址,无生产日期,无保质期限的食品)。 5.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、通风,采取消除苍蝇、老鼠、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,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、无害,防止食品污染。 6.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。 7.认真做好防盗、防火、防毒、用电安全,不准私拉乱接电源。禁止将小卖部、烧饭处、住宿混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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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小卖部必须办理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后方可营业。

  二、小卖部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方可上岗。

  三、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,着装整洁,不留长指甲、不留胡须等。

  四、经营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,经常清理打扫,做到店内无苍蝇、蜘蛛网、鼠迹、蟑螂粪迹,无卫生死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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